(1)汙泥解體-
處理水質渾濁、汙泥絮凝體微細化,處理效果變壞等則是汙泥解體現象。導致這種異常現象的原因有:汙泥中毒,微生物代謝功能受到損害或消失,汙泥失去淨化活性和絮凝活性。多數情況下爲汙水事故性排放所造成,應在生產中予以克服,或局部進行預處理;正常運行時,處理水量或汙水濃度長期偏低,而曝氣量仍爲正常值,出現過度曝氣,引起汙泥過度自身氧化,菌膠團絮凝性能下降,汙泥解體,進一步汙泥
可能會部分或完全失去活性。此時,應調整曝氣量,或只運行部分曝氣池。
(2)解決辦法
運行不當(如曝氣過量),會使活性汙泥生物營養的平衡遭到破壞,使微生物量減少且失去活性,吸附能力降低,絮凝體縮小質密,一部分則成爲不易沉澱的羽毛狀汙泥,處理水質混濁,SV%值降低等。當汙水中存在有毒物質時,微生物會受到抑制傷害,淨化能力下降,或完全停止,從而使汙泥失去活性。一般可通過顯微鏡觀察來判別產生的原因。當鑒別出是運行方面的問題時,應對汙水量、回流汙泥量、空氣量和排泥狀態以及SV、MLSS、DO、Ns等多項指標進行檢查,加以調整。當確定是汙水中混人有毒物質時,應考慮這是新的工業廢水混人的結果,需查明來源,按國家排放標准加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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